武术:打拳和使用兵器的技术,是我国传统的体育项目。
中国武术
武术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不断创造、逐渐形成的一个运动项目。
在原始社会,兽多人少,自然环境十分恶劣,在“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”的严酷斗争中,人们自然产生了拳打脚踢、指抓掌击、跳跃翻滚一类的初级攻防手段。后来又逐渐学会了制造和使用石制或木制的工具作为武器,并且产生了一些徒手的和使用器械的搏斗捕杀技能,这便是武术的萌芽。
从现有的考古发现中我们可以看到,在旧石器时代,已出现了尖状石器、石球、石手斧、骨角加工的矛,而到了新石器时代末期,则出现了大量的石斧、石铲、石刀和骨制的鱼叉、箭镞,甚至还有铜钺、铜斧等。这些原始生产工具和武器,后来大部分成了武术器械的前身。
原始社会末期,部落战争的频繁发生,进一步促进了武术的发展。在部落战争中,远则使用弓箭、投掷器,近则使用棍棒、刀斧、长矛,凡是能用于捕斗搏击的任何生产工具都成为战斗的武器。
据史籍记载,大禹时期三苗部族多次反叛,征伐多次未能使之降服。后来,禹停止进攻,让士兵持斧和盾进行操练,请三苗部族的人观看这种“千戚舞”以显示武力雄厚,三苗部族从此臣服。这是原始社会一次盛大的武术自卫演练。古代的“武舞”为后来武术套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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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武术的一般知识:
武术的分类
[ 对练 ]
对练是两人或两人以上,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的攻防格斗套路。其中包括徒手对练,器械对练,徒手与器械对练等三种练法。
(一)徒手对练:是运用踢、打、摔、拿等方法,按照进攻、防守、还击的运动规律编成的拳术对练套路,有时打拳、对擒拿、南拳对练、形意拳对练等。
(二)器械对练,是以器械的劈、砍、击,刺等技击方法组成的对练套路,主要有长器械对练、短器械对练、长与短对练、单与双对练、单与软对练、双与软对练等多种形式,常见的有单刀进枪、三节棍进棍。双匕首进枪、对刺剑等。
(三)徒手与器械对练,是一方法手,另一方持器械进行的攻防对练套路,如空手夺刀、空手夺棍、空手进双枪等。
[ 集体演练 ]
集体演练是集体进行的徒手、器械或能手与器械的演练。在竞赛中通常要求六人以上,可变换队形,图案,也可用音乐伴奏,要求队形整齐、动作协调一致。
搏斗运动,是两人在一定条件下,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斗智较力的对抗练习形式。目前武术竞赛中正在遂步开展的有散手、推手、短兵三项。
(一)散手,是两人按照一定的规则使用踢、打、摔。拿等方法制胜对方的竞技项目。
(二)推手是两人遵照一定的规则,使用棚、扳、挤、按、采、例、肘、靠等手法,双方粘连粘随,通过肌肉的感觉来判断对方的用劲,然后借劲发劲将对方推出,以此决定胜负的竞枝项目。
(三)短兵:是两人手持一种用藤、皮、棉制作的短棒似的器械,在16市尺直径的圆形场地内,按照一定的规则。使用劈、砍、刺、崩、点、斩等方法进行决胜负的竞技项目。
中国武术起源
武术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,它的产生,缘起于我国远古祖先的生产劳动。人们在狩猪的生产活动中,逐渐积累了劈、砍、刺的技能。
这些原始形态的攻防技能是低级的,还没有脱离生产技能的范畴,却是武术技术形成的基础。武术作为独立的社会文化现象,是同中华民族文明的产生同步的。
武术萌芽于原始社会时期。氏族公社时代,经常发生部落战争,因此在战场上搏斗的经验也不断得到总结,比较成功的一击、一刺、一拳、一腿,被模仿、传授、习练着,促进了武术的萌芽。武术成形于奴隶社会时期。
夏朝建立,经过连绵不断的战火,武术为了适应实战需要进一步向实用化、规范化发展,夏朝时期的武术活动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发展:
一、军队的武术活动,
二、以武术为主的学校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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