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制度
关于用人以治事的行动准则、办事规程和管理体制的总和。广义的人事制度包括工作人员的选拔、录用、培训、工资、福利、监督、退休与抚恤等各项具体制度。狭义的人事制度指国家公务人员的任用、管理制度。人事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属于上层建筑范畴,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。西方国家一般称为文官制度,中国古代称为官吏制度,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称为人事制度,又称干部制度。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政权建设、组织建设的理论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。其基本原则是:党管干部的原则,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计划指导统筹安排的原则,任人唯贤、合理使用、用其所长的原则。其发展分为3个阶段: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~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。从中央到地方,各级各部门都建立了人事管理机构,形成了吸收录用、调配任免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、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派遣以及工资福利、退休退职等制度,制订了一些成文的人事法规,奠定了中国人事制度初步的基础。②1966年5月~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0年。各级人事管理机构被冲垮,人事管理十分混乱,人事制度遭到严重破坏。③1976年10月以后,特别是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随着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、政治路线、组织路线的重新确立,人事管理机构得以恢复,人事管理工作逐渐正常,人事制度在经济改革的带动下开始改革,向科学化、法制化、现代化的方向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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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人事制度的一般知识:
总则
本手册所称本公司员工,系指本公司正式录用员工,及试用期员工而言。
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技术工程师、特约人员、顾问,依合同另行约定有关事宜。
雇用
本公司雇用员工,由用工部门提出用工计划及申请送人事部,经批准后,办理招聘及内部调配。
本公司应聘人员须经面试或专业知识测试合格方得雇用。
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董事长特许免于试用、缩短试用期者外,均应试用三个月(含受训期间),在试用期间,请事、病、伤假不予列计;试用期间新进员工须接受公司专业培训或辅导,并参加考核。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,公司不作任何补偿,试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;经考核合格者,于考核合格之翌月一日起转正为本公司正式员工。
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,应于接到通知后,携带录用通知所规定之证件、物品,按其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,否则视为拒绝受雇,该通知因而失其效力。
行为规范 第七条 仪表行为规范
着装整洁、佩戴大方;
举止端庄、说话和气;
待人诚恳、态度热情;
语言文明、讲究礼貌。
人际关系行为规范
注意礼节、文明称呼;
与人共事、宽厚豁达;
团结友爱、相互帮助;
恪守信用、言行一致。
员工目标行为规范
勤奋学习、不断进取;
忠于职守、负责到底;
热情工作、恳于奉献。
遵章守纪行为规范
听从指挥、服从安排;
守法守规、不谋私利。 第十一条
群体意识行为规范 大局为重、维护群体;
热心集体、发挥特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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